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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C”射箭俱乐部联赛竞赛规则裁判手册

2023-08-14 09: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ACAC”射箭俱乐部联赛竞赛规则

  裁判手册

  (场地射准:反曲弓、复合弓、传统弓、光弓及美猎)

  “ACAC”射箭俱乐部联赛竞赛规则(以下均简称ACAC)裁判手册是为了开展联赛赛事而准备,内容着重点是针对室内场地射准赛和室外场地射准赛、反曲弓和复合弓以及传统弓、光弓及美猎项目,是根据国际箭联的规则结合“ACAC”特性制订的射箭相关竞赛规则,“ACAC”相关赛事的竞赛运作须遵循本规则内容开展。

  一、裁判言行规范:

  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严格执法、团队合作

  “ACAC”的裁判言行规范用现在比较普遍的词汇归纳为这十六个字。

  文明礼貌:裁判执场中应该使用日常礼貌用语进行交流,使用规范的裁判手势和专业术语进行沟通,更要严人律己的遵守竞赛规则。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对参赛人员的态度和语气,绝对不可以辱骂、侮辱参赛人员或与参赛人员发生争执。

  热情服务:裁判应积极做好赛前准备工作和赛场布置工作,对参赛人员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热情主动的帮助和解决参赛人员的实际困难。

  严格执法:裁判执场中,要有驾驭和控制场面的能力,特别是安全问题不可忽视。对于参赛人员的言行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竞赛中的争议进行裁决。务必做到公正、公平、恪尽职守,如有需要应做好相关的劝导和解释工作。

  团队合作:裁判组是一个目标一致、齐心协力、分工合作、步骤明确、统一标准的裁决、管理和服务团队。

  二、竞赛裁判组:

  每场“ACAC”比赛秘书处都将任命裁判长及调派裁判员组建竞赛裁判组,裁判组将由裁判长带领裁判员开展工作,整个比赛的裁判工作将由裁判组负责。比赛中裁判长必须始终在赛场,比赛结束,裁判长将代表竞赛裁判组呈递给“ACAC”秘书处一份关于比赛的综述报告。

  每场比赛开始前,“ACAC”秘书处将裁判长,裁判员的姓名公告。在任命和调派前必须得到这些裁判届时可以参加执场工作的确认,确认的裁判如无故缺席的,“ACAC”秘书处将停止其裁判资质。

  发令长:每场比赛裁判组必须设一名发令长,发令长应实施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其职责包括:控制发射、按规则计时和确定运动员进入起射线的顺序;决定扩音器的使用,约束摄影记者和观众的行为,以免运动员受到干扰;确保观众位于比赛场地四周的隔离栏或安全距离以外;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发出信号或指令中断比赛以以及之后恢复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发令长在与裁判长协商后有权延长比赛时限。执行此类特殊规定之前,必须向参赛人员宣布,方才生效。

  编排长:每场比赛裁判组必须设一名编排长,编排长负责排位赛靶位表和淘汰赛配对表的生成以及运动员成绩、名次编排和发布等工作。

  在射准射箭比赛中,每十六个靶位至少应有一名裁判员在场(国际规则为7个靶位)。

  裁判组全体裁判员的作用和职责:

  裁判组的职责是确保比赛按照赛程和规则顺利进行,保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参赛人员和相关人员。

  裁判组应核实所有赛程和进行靶场或赛场的布局;确定靶面和靶架的尺寸,靶面到地面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所有靶架的放置角度是否一致,并检查比赛所有必要的赛场器材是否正常。

  裁判组应在比赛开始前和在比赛进行中的任何时候检查运动员的所有器材。

  裁判组应主持发射和计分工作,完成编排记录和成绩、名次发布工作。

  裁判组应与赛事组委会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裁判组应负责处理所有争论和申诉,并在必要时,将其提交申诉仲裁组。

  如遇天气条件不利、停电、发生重大意外或其他事故,裁判组应中止比赛,但应尽量确保当天的比赛在当天完成。

  裁判组应审议领队提出的有关投诉或请求以及处理参赛人员的相关有关言行,并在必要时做出适当的决定。裁判组的集体决定将以投票的方式作出。如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则裁判长可投出决定票。

  裁判组应尽可能确保运动员和相关人员遵守赛程和规则,裁判组可视情况作出的必要决定、裁决和指令。

  三、申诉仲裁组

  每场“ACAC”比赛“ACAC”秘书处将设立申诉仲裁组,申诉仲裁组成员为3名,比赛开始前,“ACAC”秘书处将申诉仲裁组成员的姓名公告。

  参赛人员对裁判员裁决结果的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在没有领队的情况下由上诉人本人提交仲裁组。

  申诉内容应该在相关阶段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提出,但如果申诉可能影响下一阶段比赛的,其必须在下一阶段比赛前5分钟提出。

  提出申诉需缴纳人民币300元申诉费用,如果胜诉或申诉仲裁组裁定其理由正当,则将退回申诉费。

  比赛期间,仲裁组成员必须始终在赛场,仲裁组收到仲裁申请后应该立即作出仲裁决定,仲裁决定将记录在案,并在下阶段比赛开始前或颁奖前告知申诉人、竞赛裁判组和组委会的有关人员。

  申诉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四、比赛程序及仪式

  领队会议(至少在正式比赛日之前一天召开);

  器材检查(至少在正式比赛日之前一天完成);

  正式练习(至少在正式比赛日之前有半天开放训练);

  开幕式(正式比赛日比赛开始前,时间应控在20分钟内);

  正式比赛(根据赛制安排赛程完成全部比赛);

  颁奖仪式及闭幕式(正式比赛日的比赛全部结束后)。

  五、“ACAC”赛制

  比赛分类:室外射箭、室内射箭、原野射箭

  比赛分组:男子组、女子组

  比赛分弓种:反曲弓、复合弓、传统弓、光弓及美猎

  “ACAC”室外赛反曲弓比赛基本采用30米射程直径为80厘米的5环或6环环靶进行奥林匹克轮72支箭排位赛和局胜制淘汰赛、决赛赛制。

  “ACAC”室外赛复合弓比赛基本采用50米射程直径为80厘米的5环或6环环靶进行奥林匹克轮72支箭排位赛和15支箭环胜制淘汰赛、决赛赛制。

  “ACAC”室内赛反曲弓比赛基本采用18米射程直径40厘米的垂直三面环靶进行60支箭排位赛和局胜制淘汰赛、决赛赛制。

  “ACAC”室内赛复合弓比赛基本采用18米射程直径40厘米的垂直三面环靶进行60支箭排位赛和15支箭环胜制淘汰赛、决赛赛制。

  “ACAC”射箭比赛可在夜间进行,但要提供合适的灯光条件,运动员可在此条件下练习。

  六、比赛器械检查及携带

  在比赛开始前一天,裁判组应在练习场或邻近区域安排检查每名运动员准备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械,包括备用件和附件。

  按报名次序召集各参赛队进行器材检查,被检查参赛队须由领队陪同。

  如果发现器械不符合器械规则,裁判须求其改装或更换器械,如其不愿意改装、更换或无法改装、更换使器材达标的,裁判应取消其参赛资格。

  比赛中允许参赛运动员携带下列比赛物品:接受过器材检查的2张弓和相应的箭支、相应的射箭附件或配件以及一副便携式望远镜或者一个三角架望远镜。

  比赛中允许领队、教练及随队人员携带下列比赛物品:一个背包,运动员的射箭附件、配件;一副便携式望远镜或者一个三角架望远镜。如果天气不好,除了衣物外,可携带必要的保护物品,但须经裁判批准。

  七、比赛运动员的器材

  本条规定了运动员参加“ACAC”比赛时允许使用的器材类型。运动员有责任使用符合本规则的器材。如果发现运动员使用了不符合的器材,裁判可取消其成绩。

  反曲弓类比赛允许使用以下器材:

  弓由一个弓把(弓柄)、附件(瞄准器、减震杆等)及一对顶端带环扣的弹性弓片组成。弓由一根直接缚到弓片两端弦尾的弦撑住,射箭时,一只手握住弓把(弓柄),另一只手的手指拉弓和撒放。

  允许使用多色弓把,并且允许商标出现在弓片及弓把上。

  允许使用带护腕的弓把,但护腕不得频繁碰触运动员的手或手腕。

  弓弦的股数不限,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材质。可安装护弦线保护拉弓的手指,还可加装箭口与箭尾端相配,为确定此点的位置,可放置一或两个箭尾定位器。弓弦的两端各有一个圆环,是在拉弓时安放在弦尾的。此外,还可在弦上安装一个连接物,作为唇珠或鼻珠。弦上缠线部分在拉满弓时,不得超过运动员本人的鼻尖。不得通过在弓弦上安装窥视孔、做记号或其他方式辅助瞄准。

  允许安装能调节的箭台,可在弓上使用各种可活动的弹簧箭侧垫、但箭侧垫或箭台不能是电动或电子的,也不能为瞄准提供额外便利。箭侧垫只能装在离弓的握把口(轴点)4厘米之内的地方(内侧)。

  允许使用一个听觉或视觉定位片,但不能是电动或电子的。

  允许在弓上安装瞄准器,但至多只能安装一个。瞄准器上不能配备棱镜、透镜或其他放大器具、水平仪、电动或电子装置,也不准使用一个以上的瞄准点;瞄准圈或点的(护管、准星和其他相配的延长部件)总长度不得超过运动员视线的2厘米。

  允许弓上的瞄准器(为瞄准用)使用风力修正调整器以及设置高度的装置,但须符合下列规定:

  允许使用瞄准器延伸装置;

  弓上可安装带有射程的刻度盘和标尺,作为瞄准的引导器,但不能有辅助瞄准的作用;

  瞄准点可以是一个纤维光学准星,其全长可超过2厘米,但前提是拉满弓时它的一端要在运动员的视线以外,而在其视线以内部分,即弯曲前的直线部分不得超过2厘米。它在拉满弓时只能提供一个瞄准点。纤维光学准星的测量应与准星护管分开。

  允许弓上安装防震器和减震器(带橡皮头)。但不得:用作引弦指示;触碰除弓外的任何他物;对其他运动员造成危险或妨碍。

  各种类型的箭都可以使用,前提是其符合射准射箭中“箭”的一般含义,且不会对环靶和箭靶造成不当损害。

  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点)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标(如有需要)。箭杆的最大直径不能超过9.3毫米(如果箭标向箭头延伸的长度从箭标尾部箭喉处-弦所在的箭尾孔测量值不超过22厘米,则不得将其视作这项限制的一部分);箭头(点)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9.4毫米。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或缩写。在同一组比赛中必须使用完全相同的箭支,箭羽的样式和颜色、箭尾和箭标(如有)也须相同。禁止使用跟踪器箭尾(电动/电子发光箭尾)。

  允许使用指套、手套、护手皮片或胶布带的护指拉弦,用于拉弓和撒放,但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

  允许使用防止夹箭的指尖分隔片和起固定作用的附在护指上的固定片或类似装置。握弓的手可戴普通手套、连指手套或类似用品,但不得与弓把相连。

  允许使用野外望远镜、望远镜和其他视觉设备观察箭支,但其不得对其他运动员构成阻碍;望远镜的最高部分应不超过运动员腋窝的高度;可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和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也不能标示有助瞄准的记号。运动员如果需要遮盖非瞄准眼的眼镜片,可将非瞄准眼的镜片完全遮盖,或使用遮眼板。

  允许使用的附属用品:包括护臂、护胸、护弓绳和腰间箭壶。可以使用升高一只脚或其部分的装置,无论是固定在鞋上还是独立于鞋外的均可,但前提是:它不能妨碍起射线上的其他运动员,或超出鞋印边沿的部分2厘米。还可以使用弓片保护器。可在置于起射线的器材(如光丝带)上安装风向指示器(非电动或非电子的),可在候射线后使用电子风向指示器。

  复合弓类比赛允许使用以下器材:

  对于复合弓,除电动的、电子的、带有安全隐患的或给其他运动员带来不公平干扰的装置外,所有种类的额外装置均可以使用复合弓可以是直通式的复合弓,拉弓由一个滑轮组或凸轮系统机械地改变力量。可使用直接缚在凸轮上的弓弦、弓片的箭梢凹口或弓缆或者适于其特殊设计的其他方式撑住弓。

  拉满弓时的最大拉力不得超过60磅。

  允许使用弓缆保护装置。

  允许使用桥式弓靶或多股分离式弓弦,前提是其不会频繁接触运动员的手、手腕或持弓臂。

  任何种类的弓弦可包含有:唇珠或鼻珠,瞄准孔、弦上瞻孔、环式弓弦等。

  可调节式箭台的侧垫须装在距离弓把口(轴点)6厘米以内的地方(内侧)。

  允许使用听觉或视觉定位片。

  允许安装在弓上的瞄准器配备调整左右风向偏差及水平高度的装置,也可安装水平仪、放大镜和棱镜。准星可以是光纤瞄准针或化学荧光棒。化学荧光棒应装置在瞄准筒内以免干扰其他运动员。

  允许使用辅助撒放器,前提是其不以任何方式与弓相连。

  无论是反曲弓还是复合弓运动员均不允许使用下列器材:可安装在运动员器材上的任何电子或电动装置;在候射线前使用任何电子通讯装置、耳机或消音器。

  除非赛事组委会要求使用,经仲裁组和裁判组同意的,“ACAC”比赛场上禁止使用一切电子通讯装置。(转载)

  八、“ACAC”比赛场地设置

  由于完整规则篇幅内容较大,需下载附件查阅全部

  详情及更多信息请查阅“ACAC”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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